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4月21日,市委巡察四组对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4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认识,科学统筹,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对市委巡察四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投资集团党委高度重视,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4月2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集团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的认识,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党委书记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巡察组反馈意见为契机,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扭住党建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履行各项承诺,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巡察意见反馈后,集团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5次党委会和6次整改工作推进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迅速组织各部门、所属企业将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党组整改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行逐条梳理和全面自查,分别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立改立行。4月12日,集团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中共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步骤、组织领导、整改内容和具体要求等,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细化成了85条整改措施,形成了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三)从严从实,聚焦整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使集团党委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受触动、警醒和教育。集团党委成员率先垂范,精心准备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坚持以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及时调度、督导检查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各责任部门、所属企业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对确实整改到位的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责成限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5月8日,集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进一步查找差距、深化整改,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对照市委巡察四组反馈意见,与思想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深入分析,深挖病根,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集中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集团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扎实的问题。
(1)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市委印发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岩委宣〔2021〕8号),结合集团实际,印发《中共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二是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章党规党纪列入必学内容,截至5月底,已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2)关于党章党规党纪应知应会知识学习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16名党员干部由其所在党组织分别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并要求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不及格、“四风”内容回答不正确或不全面的5人深刻检查,撰写检讨书。二是对学习强国总积分低于10000分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非党员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不定期对学习强国的学习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学习情况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党员评先评优等范畴,作为重要依据。三是创新教育载体,通过开展“学习强国”知识竞赛,红色故事演讲比赛等形式,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
2.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还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企业盈利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编制集团“十四五”规划,对集团各业务板块和核心企业相关业务进行了系统梳理,进一步明确了集团主辅业在“十四五”期间的主要发展方向和主要目标,明确提出了各核心子企业到2025年末资产和盈利目标。二是深入贯彻落实《龙岩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结合集团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措施,通过推进改革创新,提升集团盈利能力。三是推行以效益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已完成所属企业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并向所属企业下达以营业收入和利润为考核导向的2021年度考核方案。四是加大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和资本运作力度,拓宽集团盈利渠道。
(2)关于引导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市工信局、金融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接沟通,拟与5家市重点民营企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二是通过直接股权投资或设立基金投向新兴产业,目前已完成上杭鼎峰基金的投资及后续增持工作。设立龙岩市华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与省国企结构调整基金共同完成对新龙马共计10亿元增资;设立龙岩鑫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优先投向新能源、新材料领域;拟出资4100万元参与德尔科技A轮融资项目,助力我市优质上市后备企业发展;拟出资4700万元与普华资本合作设立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拟出资3000万元参投盈科资本在管的淄博盈科圣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投资市内外优质的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类企业,获取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行业红利,扩大优质新兴产业项目的获取渠道,择机将项目引入龙岩。
(3)关于个别企业后续发展方向不明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深化课题调研工作,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及高管、各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围绕集团主辅业,立足产业发展布局、行业发展现状、企业发展目标,开展“聚焦主业,实施并购战略的思考”等26个课题的调研,通过蹲点生产项目一线,真正把情况摸清、问题查实、症结找准,着力在解决企业发展方向、生产经营、市场运作、脱困转型等重难点问题上下功夫、出实招。一是推进北矿公司转型升级。根据北山煤矿矿井煤层赋存情况,统筹考虑行业政策和市场行情等综合因素,科学优化矿井采掘布局,改变生产劳动组织,强化内控创新管理,原煤产量同比增长0.12%,单位生产成本下降0.18%,全面挖掘可采储量,推动北山煤矿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经集团党委会研究同意,于2021年3月5日成立北矿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岩北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并以该公司为主体重点推进适中大湾坑机制砂项目,新罗区自然资源局已将该项目列入拟设机制砂石矿权规划并上报新罗区政府。2021年4月29日,新罗区人民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等八家相关部门到适中镇大湾坑建筑用石料(机制砂项目配套矿山)拟设矿权矿区现场协审勘查,目前进入各部门签署协审意见审批环节,待协审通过后,争取列入新罗区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同时,尽快开展矿山现场地质勘察及矿产资源的储量评审工作,力争2021年完成规划评审,2022年完成矿权摘牌工作。二是推进中晶科技降本增效。出台《降本增效考核办法》等专项制度,通过修旧利废、小改小革、节水节电等措施在降本增效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截止2021年5月底,单片生产制造成本同比降低3元;同时,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与厦门大学等高校共同研发RCLED等产品项目,推动校企融合成为加快技术革新的重要举措;加大技改投入力度,开发新型二氧化硅复合衬底产品并实现量产,产品质量在客户端使用情况良好,该项工艺已于2021年5月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积极寻求战略合作伙伴,与省电子信息集团所属兆元光电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每月定向采购公司80%的产能;委托省电子信息研究院等行业专家团队对公司技改项目及未来发展方向进行可行性研究,修定三年规划和十四五规划,预计7月份完成相关报告的撰写。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重视的问题。
(1)关于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和述责述廉材料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等重要内容,按管事、管人、管思想的要求,已对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责述廉材料进行仔细核对,并要求有关人员进行补充完善。二是集团主要领导加强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存在问题的,逐个进行指导,提出修改意见,确保撰写好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基础。
(2)关于阵地建设管理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集团网站和官方微信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宣传内容和运维质量管理,逐项查缺补漏,扎实做好各栏目的内容更新、审核把关、安全防范等基础工作,不断完善网站功能和网站监管,加强日常抽检,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二是由集团宣传部负责,督促各所属企业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作为掀起“大学习”热潮的平台,结合最新时政热点,精心设置专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方针政策。
(3)关于定期分析研判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印发《中共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成立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析研判时间、内容、方式及要求,重点对集团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定期对集团系统意识形态领域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确保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取得实效。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关于文件较多,减负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控制发文数量,按照年度计划对发文总量进行控制,力争将2021年发文总量控制在350份以内。党委办、总经办加强对发文的审核把关,做到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不发,能合并的合并,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截至2021年6月21日,集团党委发文48份,集团发文67份,发文数量明显减少。
(2)关于解决问题不够及时,投资集团2019年工作总结中指出个别企业转型脱困进展缓慢问题,但至今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大盂顶煤矿已揭露的资源赋存情况,北矿公司在前期对大盂顶煤矿生产经营及财务效益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的基础上,为减少生产运营损失,2021年春节后已暂停对大盂顶煤矿生产投入,大盂顶煤矿不再申请复工,进入停产待处置阶段,大盂顶煤矿除必要留守值班人员外,其它人员已充实安排到北山煤矿上班。二是2021年3月底,北矿公司委托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大盂顶煤矿进行生产运营可行性研究论证,现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下一步大盂顶煤矿处置提供决策依据,力争在2021年底前完成大盂顶煤矿处置。
(3)关于执行规定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于2021年3月12号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将珠江花园六套房产作为解决集团高管及集团系统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临时周转房。二是将《龙岩投资集团人才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修订为《龙岩投资集团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三是对集团其他可以对外出租的经营性房产,严格按照《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管理暂办法》(龙投发〔2019〕142号)执行,进行公开竞价招租。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有力的问题。
(1)关于无公函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巡察反馈的无公函接待问题,农发公司60次接待中4单为公务接待,56单为商务接待,均发生在2019年6月市国资委出台业务接待管理办法之前,农发公司(原龙岩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归属于汇金集团,汇金集团制度中未明确商务接待需要接待函,针对4单公务接待,其中3单予以退款,退款金额1813元,1单有市政府会议方案,实际为会议用餐,对56单的商务接待进行了实名登记整改。二是农发公司党支部组织党群综合部、财务金融部有关人员及接待工作经办人再次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市国资委、投资集团出台的业务接待管理办法。三是对农发公司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对时任综合部经理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农发公司切实提高认识,举一反三,熟悉规章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因时任财务部负责人现任职于文旅汇金集团,建议将巡察反馈问题移交文旅汇金集团党委,对其进行问责。
(2)关于办公用茶开支费用偏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集团系统财务及行政后勤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省直机关办公用茶开支标准的通知》(闽财行〔2018〕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文件制度的执行落实;对时任集团行政部副经理、时任龙盛担保公司综合部经理进行谈话提醒。二是严格执行闽财行〔2018〕4号文件规定,从2021年5月起实行人均总费用控制,按公司在岗人数每人每年不超过300元的标准采购办公用茶,降低办公用茶费用。三是强化办公用茶管理,本着保障工作需要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办公用茶采购、领取、使用等各环节的日常管理。
3.关于工程管理和商品房销售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1)关于工程项目存在招标程序倒置、超工期、超结算等的问题。
情况说明:桩基工程正常招标程序是应按照详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勘(必要时)、预算编制最后施工招标顺序进行。而挺秀花园桩基工程实际执行的程序是按照详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施工招标、施工勘顺序进行的,存在招标程序倒置的问题。造成程序倒置原因为根据市政府《关于闽西宾馆扩改项目建设专题会议纪要》(〔2013〕53号)精神,原闽西宾馆“迎宾楼”停建作为挺秀花园项目用地,设计单位沿用“迎宾楼”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详勘单位沿用福建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研究院实施,设计单位根据详勘报告完成了桩基工程设计。虽然详勘报告及施工图审查意见中提出了“由于桩尖持力层存在溶洞,应建议在桩基施工前采用一桩一孔的超前钻”,但由于公司管理层及工程管理人员未重视该建议,主观认为施工勘察不是强制性规定,不了解龙岩地方特有的地质条件,一心想尽快开工见效益、急于求成,在没有完全摸清每根桩孔的准确地质情况下,先按照详勘成果编制预算清单并进行施工招标,施工标确定后再补充施工勘察,在一桩一孔的施工勘察中对一些岩层的描述与原详勘不一致,需要重新编制预算且增加了约1200万元。造成了事实上的招标程序倒置。本工程原合同工期为131天,2014年8月7日正式动工,2015年8月20日全面结束,实际施工天数为379天。施工勘后由于桩成孔长度增加等各种客观原因,已由监理工程师召开会议确认调整合同工期为267天并同意顺延81.5天,施工过程中,也因为承包方施工组织不畅、组织不力,最终仍有30.5天确认为工期延误,按合同约定需承担每天3000元的罚款。佰盛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处罚了施工单位91500元。基于尽快推进施工招标、开工建设并尽早实现销售收回投资的想法,佰盛公司同意代理机构先按以详勘数据为依据的设计成果编制预算并组织招标。这时因未进行施工勘察,预算编制时只能参考原设计数据,对每根桩的地质情况无法准确判定,桩长先按18-25米进行计算桩基工程量。根据原详勘报告及审查意见,“建议在桩基施工前采用一桩一孔的超前钻”,2014年8月15日施工勘察单位提供施工勘察报告,该报告较准确提出了每根桩的桩端入岩终孔判定标准,经与原地勘报告、招标预算清单对比,桩长、土层及岩层含量等特征值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实际施工过程中又遇到溶洞、土洞较多造成漏浆、塌孔频繁等,从而使单桩成孔综合单价上涨和实际施工桩身工程量增加等。施工招标前,佰盛公司认为该工程基坑地下水位不高,为节约投资,将原编制清单中的高压旋喷止水桩去除,后随着施工进展,发现实际地下水位较高,为满足基坑安全要求,再要求补充高压旋喷止水桩,从而增加了高压旋喷止水桩这部分造价。
整改情况:一是对佰盛公司领导班子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工程总监、工程部经理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切实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均进行深刻检讨、认真吸取教训。二是加强招投标法、工程建设合同等方面学习和管理工作,在今后的项目造价管理中,加强对咨询公司的沟通与管理,争取配齐专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三是已按施工合同约定对由于施工方原因造成的超工期进行经济处罚,罚金为91500元。四是在桩基工程结算办理过程中,佰盛置业以书面形式向龙岩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咨询,并根据龙岩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意见进行桩基工程结算办理,佰盛公司联合支部对分管工程部的副总经理、工程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五是在本项目推进过程中,虽然存在上述不规范的问题,但佰盛公司内部尚未发现有人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六是吸取教训,今后在类似的工作中,加强建筑法规、规范学习,克服尽快开工见效益、急于求成确思想,严把决策关,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先预算后招标”的工程建设程序,严格按照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2)关于房屋销售直接指定中介销售服务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4月25成立了由佰盛支部副书记、副总经理为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的挺秀花园销售情况复查小组,重点在团购促销活动政策出台的来由及具体实施情况、是否涉嫌指定销售中介机构等。挺秀花园可销售房源共有230套(其中1#楼208套、2#楼22套),由于地处繁华地段且有较好的学区,集团时任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建议将销售价定在均价约13500元/平方米。2016年8月至11月累计销售43套,佰盛公司管理层担心楼盘后续销售停滞,无法及时回收资金,为还要避免前期已售40多户原价购房户发生群体事件,经集体研究决定采用销售团购优惠政策:通过组织30户以上团购就可以统一打93折。推出团购政策,目的就是为了尽快销售房子,加快资金回笼,没有针对任何个人和中介机构,只要能够满足政策要求,都可以参与,但因要求组织30户以上参加的门坎较高,只有“绿色鑫家园”这家中介机构组织了四批,实施结果与出台团购政策的初衷有点违背,造成有变相指定销售中介之嫌,考虑不够周全。团购活动中共销售165套(超过合同约定的50%销售量),每批次都能按“绿色鑫家园”团购申请单的期限内完成定购或签约,所有的销售价格均严格按2016年第11次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决定执行。但存在着第四批个别团购客户二个月才完成定购或签约,团购时间跨度偏大、执行合同不太到位的问题。复查中未发现领导和员工存在违反纪律、利益输送的问题。二是佰盛公司制定了《营销部销售管理制度》《房屋租赁办法》,在今后的项目产权交易中严格执行公开程序选定中介服务商。
(3)关于未经研究变更招标代理费支付对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通知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价基数应为中标金额的规定,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退回水投公司超付部分费用57339元。二是组织相关人员专题学习《中共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行专项报告制度》,要求加强制度学习提升履职水平,增强责任心。三是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谈心谈话,要求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以规范程序研究确定相关费用支付方式。四是关于未经研究变更招标代理费支付对方问题,万安溪引水工程招标文件挂网前需报市水利局招标工作经办科室质安科审核,并将招标代理合同一起上报,其中针对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问题,市水利局要求水投公司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第十条: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要求,不允许由中标人支付,须由水投公司支付。自2016年开始,对报市水利局审核的招标项目,水利局均要求严格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要求实行“谁委托谁付费”。
4.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有的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问题。
(1)关于重大事项决策未按规定报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学习,对重大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批。二是严格按照《中共龙岩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意见》《集团党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龙岩市国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执行投资决策程序,完善投资审批流程,确保相关的投资或采购活动依法依规进行。
(2)关于重大事项决策未按监管要求执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融资业务严格按国资委监管要求执行,为降低融资成本,投资集团从2020年起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均通过集中比选的方式择优选取合作机构,项目落地的综合成本控制在6.5%/年。二是加强融资租赁相关合同条款的评审把关工作。三是加强与金融机构谈判,协调下调融资成本,向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发函要求调整利率,但对方回函不予调整,目前仍在积极与其沟通对接,争取调低利率。四是做好融资租赁关键岗位、重点岗位的干部廉洁教育工作。
5.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重要经营情况未按规定报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祥瑞生态班子进行调整,2020年7月30日免去赖焕芬同志祥瑞生态法定代表人职务,专职协助做好事件处置工作和其他贸易业务工作,由集团总经济师兼任祥瑞生态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集团投资部经理兼任祥瑞生态党支部副书记,在应急处置粮食贸易损失事件期间,祥瑞生态决策、经营事项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因赖焕芬涉嫌严重违纪违法,2021年5月21日龙岩市纪委监委指定上杭县纪委监委对其立案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1年6月18日免去赖焕芬总经理职务。二是组织祥瑞生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学习《中共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行专项报告制度》。2021年5月11日祥瑞生态公司修订《龙岩祥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三是全力化解贸易风险。发现黑山玉米亏空后,举一反三,对祥瑞生态现有业务开展全面自查,集团于2020年8月7日上报市政府《关于祥瑞生态存在严重经营风险的报告》,祥瑞生态于2020年12月29日上报集团《关于沈阳库存稻谷存在业务风险的报告》。目前祥瑞生态公司粮食贸易业务尚有辽宁沈阳兴农特业务点、辽宁锦州黑山业务点和吉林柳河业务点存在贸易风险。(1)辽宁沈阳兴农特库点:截至2021年7月27日,累计收到回款283万元。今年6月上杭县纪委在调查取证时发现,该库点的实际情况与公司账面反应的情况完全不同,该库点的贸易风险发生在2016年至2017年初:一是兴农特仓库的稻谷是2016年从兴农特采购的稻花香品种,原值500万元,而不是2017年底和2018年采购的;二是公司于2016年支付的兴农特公司稻谷采购货款中有800万元未实际采购交货,资金存在被转移情形。祥瑞生态公司将根据上杭县纪委调查的事实,做好沈阳兴农特剩余库存稻谷销售工作及兴农特返还货款等风险化解工作。(2)辽宁黑山库点:祥瑞生态自2018年开始与辽宁省黑山县华鑫园食品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玉米贸易业务,确认亏空玉米10980.432吨。2020年8月21日祥瑞生态向龙岩市中级法院起诉华鑫园公司并申请财产保全。2020年12月31日市中院作出判决华鑫园公司赔偿祥瑞生态18696121.26元损失并承担资金占用费,华鑫园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2021年1月10日向福建省高院提起上诉。省高院于2021年5月28日作出二审判决结果:维持原判。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取得省高院出具的案件生效证明,并向市中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因华鑫园公司涉及与辽宁黑山锦银村镇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华鑫园公司办公楼及仓库设施等资产(评估价2540.37万元,起拍底价1870.1445万元)于2021年6月29日被司法拍卖,首拍流拍。以华鑫园现有情况,该库点收回亏空玉米货款的可能性较小。(3)吉林柳河业务点:截至2021年7月27日,累计收到恒通公司回款1535.144万元,剩余430万元未归还。祥瑞生态公司正全力化解柳河库点贸易风险。四是举一反三,对祥瑞生态现有项目开展全面自查,排查风险点,于2021年4月15日上报《嘉禾项目存在经营风险的报告》、2021年4月23日上报《虎岗养殖基地第一批肉牛养殖报告》。(1)虎岗肉牛项目存在“肉牛养殖不经济,项目超工期超预算,牧草种植不经济”问题。目前,完成牧草清理及过期牧草处置工作,即将无法继续使用的782.75吨青贮牧草(账面成本124.95万元)作报损处理;完成牧草种植386.759亩土地全部退租工作。在完成第一批肉牛养殖销售后,鉴于养殖不经济,拟转变经营模式对外承租经营,已做好养殖场对外承租市场调研工作,形成对外承租经营方案。(2)油茶项目存在“项目超工期,油茶项目不经济”问题。2020年9月,祥瑞生态公司综合考虑项目经济效益分析和项目实施难度、安全系数,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除已实施工程量外,其他项目均终止不再实施。拟转变经营模式对外承租经营,已做好油茶基地对外承租市场调研工作,形成对外承租经营方案。在对外租赁经营之前,公司将继续做好已种植油茶养护工作。(3)嘉禾农产品物流项目存在“投资嘉禾公司660万元,并借款500万元,存在遭受嘉禾公司资不抵债造成的投资和借款无法收回风险” 问题。目前,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就出借嘉禾公司两笔借款(共500万元)向新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胜诉。2021年7月23日收到嘉禾公司款项分配方案中119万元。鉴于嘉禾公司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涉及诸多的纠纷,且存在工程款结算、账务不清等问题,且嘉禾公司存在严重经营风险,可能造成公司投资和借款损失,拟向集团公司申请推进法院破产重整以较大限度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2)关于重大突发事件未按规定及时报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万安溪引水工程EPC项目部已完善制定《机械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六项安全管理制度。二是根据“四不放过”原则,万安溪引水工程EPC项目部对全体施工人员开展了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教育,水投公司开展了一次事故警示教育,对水投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集团公司对该起事故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对水投公司分管安全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对项目专班进行了谈心谈话和批评教育,强调要强化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加强现场监管,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发生。三是督促事故相关方加强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一线员工安全素质,并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水投公司定期聘请专家(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督促检查项目相关方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四是在今后的集团项目签订合同时将增加一条施工方的安全职责,明确施工方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责任。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够有力,存在压力传导逐级递减现象,用身边发生的案件警示教育身边的人做得不够,2017年以来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年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并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制定下一步计划;并通过承诺背书、定期约谈、述职述廉和向各所属企业颁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措施,从严层层传导压力,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认真管好“承包地”,种好“责任田”,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二是以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为抓手,强化纪检监察、监事、审计、法务、财务等部门协调配合的监督机制的健全完善,逐步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调联动的“大监督”格局,重点抓好各级党员干部、重要领域、岗位等“关键少数”,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谈话、函询、诫勉、干部任前谈话和测试以及“一人一档”廉政档案等制度,一体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大警示教育力度,通过主题党日、红土初心讲堂、开设廉政专题学习等形式,推动建立警示教育常态长效机制,杜绝违纪违法案件发生。三是持续在廉政教育全覆盖上下功夫。按照《中共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推动廉政教育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龙投资党〔2019〕57号)要求,建立党委会、支部书记联席会议、经营班子会开展廉政教育和日常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等廉政教育长效机制,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集团及各所属企业共开展日常提醒谈话1239人次,其中所属企业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559人次,中层干部开展提醒谈话650人次。四是持续在案件警示教育上下功夫,通过集团党委会、总经理工作会、集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不同形式,充分利用身边事“零距离”教育身边人。今年以来集团纪委共开展2场警示教育专题课,8次通报反面典型案例,对林承标、吕荣裕、沈新华、熊洪光、赖焕芬、马超煌等身边案件做到一案一剖析、一案一点评、一案一教育,把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关于干部选任资格条件执行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投资集团企业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与监督文件的相关规定,切实按“对党忠诚、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选人用人标准,把好程序关,确保履行程序不走样。二是今后干部选任中强化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在任职资格条件设置时通盘考虑年龄结构的“老中青”梯次结合,既注重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又注重中老年干部的选拔任用,切实根据岗位需要科学设定任职条件。三是集团党委副书记对集团组织人事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强调要加强组织人事干部业务能力的培训,确保人事干部的稳定性,切实增强干部人事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2)关于纪检监察意见“凡提必听”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龙岩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市管国有企业从业人员人事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定及“对党忠诚、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选人用人标准。二是按照《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试行)》(龙投资党〔2019〕69号)要求,规范选任规则决策程序,坚持对拟担任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纪检监察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件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今后凡涉及集团各所属企业中层干部提任的,集团各纪检监察室必须对联系的企业严格把关,在没有征求集团纪委意见之前,不得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不得报备集团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凡涉及提任集团各所属企业班子成员和集团本部中层的,在没有征求集团纪委意见之前,集团党群与人力资源部不得提交集团党委会议讨论决定。三是集团纪委对党群和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2021年以来,集团纪委坚持严把廉政审查关,共对干部拟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发展党员等事项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89人次,其中对干部拟提拔任用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42人次,提出暂缓所属企业拟提任中层干部6人次,否决所属二级企业拟提任中层干部1人次,否决推荐评先评优表彰3人次。
(3)关于干部选任有关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人事干部业务能力的培养,开展岗位教育培训,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议,组织各支部书记、人事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与监督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肃干部选拔任用纪律,今后工作中坚决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试用期等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明工作纪律,集团党委副书记对集团组织人事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切实增强干部人事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对涉及应回避人员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调整,对违规兼职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清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审批兼职事项。四是涉及讨论决定干部事项,组织人事部门在汇报干部人事议题时应逐个介绍人选的相关情况,与会党委委员应逐一发表意见,会议记录人员根据与会人员的表态如实做好会议记录。
3.关于党员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关于对发展劳务派遣等招聘人员入党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措施:需进一步整改。投资集团目前已建立劳务派遣和近三年新入职人员台账和相关发展党员台帐。截至目前,集团系统共有劳务派遣员工188人,其中2名劳务派遣员工已递交入党申请书;2013年以来新招聘员工451人,其中有74人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已到积极分子阶段的11人、发展对象阶段的2人、今年年底前接收预备党员的有14人。
(2)关于多数招聘人员党员组织关系未按规定接转的问题。
整改措施:需进一步整改。目前已对集团系统员工(含临时用工、劳务派遣等)党员及组织关系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在集团工作半年以上的党员及时转接组织关系,经排查,截至目前,集团系统共有21名正式党员和劳务派遣党员组织关系未转入集团,均为水投公司所辖电站人员,其中6名为正式员工,拟于近期安排人员核查党员档案没问题后将组织关系转入;另15名劳务派遣党员因所在电站为边远地区,且组织关系在所在村支部更便于其参加组织生活,暂不转接组织关系,纳入流动党员管理。
(3)关于落实党组织书记、执行董事“一肩挑”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需进一步整改。目前已与佰盛置业执行董事、总经理进行谈心谈话,该同志2021年5月份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拟11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拟2022年11月确定发展对象,拟2023年5月接收为预备党员。农发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已于2020年11月份递交入党申请书,今年5月已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拟2022年5月列为发展对象,拟2022年11月接收为预备党员。今后,将把“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作为干部提任先决条件。
4.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有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之间相互批评辣味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副书记已对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并将组织生活相关制度和要求通过传阅文件等形式向机关支部全体党员进行传达,对每位党员提出批评意见范围等提出要求,不得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如提出工作建议的一律要求重新提出批评意见,并纳入党员年度民主评议、“两优一先”等范畴。二是通过支部书记联席会等形式向各所属党组织强调组织生活会相关规定和要求,并通过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党建目标管理考评对各党组织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进行督查,对未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责令限期整改。
5.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未专题研究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2021年4月12日和5月28日,集团纪委召开市委巡察四组反馈问题整改措施专题会议,围绕市委巡察四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4项32个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见人见事见思想,截止目前已制定整改措施85条,完成30个问题整改,基本完成2个问题整改 。二是强化巡察整改监督工作,4月16日召开集团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会议,纪检监察、监审、法务、财务、党群等相关部门围绕市委巡察四组反馈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建议,今年以来,集团3个纪检监察室参加联系企业领导班子会48次,总经理例会28次,向联系企业纠正或提醒事项37件,修订完善制度2项。
(2)关于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出台《龙岩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龙岩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龙投发〔2019〕146号)和龙岩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龙投发〔2020〕154号)等制度,集团纪委将加强督促相关制度的贯彻执行。二是全面梳理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原监事会审计以及集团内部审计等各类检查指出的问题并进行分类,运用“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针对龙岩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审计报告(龙国资审报〔2018〕6号)反映的业务接待对象不尽合理问题,对佰盛公司班子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对时任综合部经理、财务部经理进行批评教育;针对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法定代表人吴静敏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龙高〔2019〕3号)反映的薪酬管理不规范问题,对龙高股份班子开展集体廉政谈话;针对原龙岩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吴沂隆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龙投发〔2019〕239号)反映的“三公经费”列支手续不够完整问题,对时任综合部经理、财务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针对龙岩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张滨杨离任审计报告(龙投发〔2020〕103号)反映的装修工程超预算、工程变更审批程序不规范、费用报销不规范等问题,对住房置业班子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对时任综合部经理进行谈话提醒,对时任财务部经理进行批评教育;针对龙高股份吴静敏离任审计报告(龙国资审报〔2018〕8号)反映的超标准接待,出差住宿费、伙食补助超标等问题,对时任综合部经理、财务部总监进行谈话提醒;针对福建中晶科技有限公司沈清全、熊洪光、欧文龙、谢礼增等离任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集团对中晶公司内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对时任财务负责人取消当年度取消当年度考核优秀等级。
(3)关于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力量,充分发挥协调小组作用,进一步推动纪检、监事、审计、法务、财务等部门协调配合的监督机制的健全完善,使纪检监督与各业务部门的专业监督既各司其职,又协同配合,逐步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调联动的“大监督”格局,提升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建设,全面深化集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配备8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设立纪委综合室,纪检监察一室、二室、三室,建立并持续落实纪检监察人员每月“学习日”制度,人人上讲台,一人一课题,分享党规党纪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内增素质,外塑形象,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强化政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三是提升“靶向监督”,组织对投资集团公司投资10亿元以上的万安溪引水工程项目的关键岗位、关键事项、关键人员、关键时间节点开展重点监督,发现大小问题17个,除用地审批外,其余问题皆整改完毕,会同集团监审部组织开展对龙岩祥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海西生态肉牛产业化项目的专项审计检查,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四是严肃执纪问责,2021年以来受理检控类信访件14件,书面函询12次,截至2021年6月18日,已办结10件,谈话提醒4人次,正在办理4件。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质量不高的问题。
关于2017年6月市委巡察反馈的(1)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2)党委抓党建意识不强;(3)机关党建虚化;(4)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差;(5)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不严;(6)执纪问责明显不力;(7)违规提拔干部等问题。在本轮巡察中已逐一对应进行整改。
(8)关于无公函接待302次的问题,一是认真梳理巡察发现的无公函接待问题。经核查,集团本部302次接待和北矿公司130次接待均发生于2019年6月《龙岩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业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龙国资〔2019〕47号)《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龙投资党〔2019〕144号)出台前,集团本部都为商务接待,非公务接待,北矿公司公务接待5次,商务接待125次。二是对无接待函进行实名登记制,逐一核对,落实到人,检查有无违规违纪情况,北矿公司5次无公函公务接待由接待陪同人员进行退款,合计退款3828元,集团纪委对北山煤矿党支部发出廉政提醒函,由集团分管副总经理对北矿公司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委托北矿党支部书记对时任综合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开展责令检查。三是组织公司全体员工学习2019年6月《龙岩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业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龙国资〔2019〕47号)《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龙投资党〔2019〕144号),做到熟悉制度,不违反制度,自觉遵守,互相监督。
(9)关于北山煤矿收购大盂顶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缺乏严格评审论证,严重偏离实际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做好证照办理工作,于2019年3月29日取得新的采矿证,有效期限至2027年3月29日,生产规模由9万吨/年扩至15万吨/年;于2019年10月11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被评定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全面完成大盂顶煤矿井下火工库建设工作,于2019年12月17日重新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认真开展煤矿处置工作,聘请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大盂顶煤矿生产运营可行性进一步论证并出具报告,认为大盂顶煤矿实际采出量与地质报告提供的资源储量相差大,资源储量可采率(利用率)明显低于标准的50~85%,平均仅为14.4%,多数区段经济开采价值低,若矿井产量只有预测的产量,在不考虑折旧和财务费用的情况下,大盂顶煤矿未来3年的经营成本将高于营业收入,无法正常经营;为了加快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及时止损,集团党委于2021年9月24日研究决定暂定大盂顶煤矿的生产,做好关闭的前期准备。
下一步,集团党委将督促北矿公司要做好停产的各种必要工作,确保停产期间矿区安全得到保障;集团财会部将加大与相关部门、机构的沟通协调力度,有效化解关闭大盂顶煤矿带来的财务影响。
(10)关于中晶科技违反决策程序,存在“先投资后审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定期组织领导班子、采购人员、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省、市相关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投资集团投资管理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相关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在追求建设进度时,认真贯彻执行投资管理规定,绝不以违反相关规定作为加快建设的方法,切实做好项目投资工作的前期可研,按规定程序扎实推进建设;中晶科技在2018年新增6腔蚀刻设备技改项目及2020年新增一台PECVD生产设备的投资过程中,严格按投资管理办法上报审批,并通过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投标。目前,6腔蚀刻设备技改项目已完成,且交付使用;PECVD沉积二氧化硅薄膜成功研发出高性能的二氧化硅复合衬底新产品,将LED芯片性能提高3-5%,每年单台设备新增利润200万,为后期中晶科技转型升级奠定了坚实基础;中晶科技面对市场环境的剧烈变化,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通过降成本增效益,节能技改节约水电超80万元;通过提高工艺水平,优化操作流程,产品良率由投产初的89%提升到95%以上;拟通过实施年产120万片二氧化硅复合衬底技改项目,盘活前期富余投资,填平补齐产能,推进扭亏为盈,经过今年近半年的充分论证,并委托行业研究机构编制,已完成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下一步,集团党委将督促中晶科技继续以“降成本、增效益、防风险、思转型”为思路,积极控制原材料、辅助材料安全库存量,减少成本积压;同时,加强与产业上下游关联企业的沟通合作,扩充资本,实施外部扩张战略或尝试进入资本市场,吸纳风投、试行股份制改革,推动企业进一步发展。
(11)关于祥瑞生态向龙岩嘉禾农产品物流公司提供两笔合计500万元借款逾期和粮食贸易制度不完善相关问题。针对祥瑞生态向嘉禾公司提供两笔合计500万元借款逾期问题,祥瑞生态于2020年5月6日就该事项向新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0年6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两个案件分别于2020年7月23日和2020年7月25日生效,履行期1个月;2020年8月26日完成与嘉禾公司500万元的借贷纠纷强制执行立案;2020年9月12日嘉禾农产品项目东地块以1966万元成功拍卖,祥瑞生态获得分配款项约119万元;同时,督促嘉禾公司加快推进项目验收工作进程,目前西区农产品交易中心两栋楼(1#、2#楼)的工程已基本完成,但未全面验收;鉴于嘉禾公司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未免嘉禾公司无证资产被进一步抵付,祥瑞生态于2021年4月发函至嘉禾公司停止一切抵付行为,并拟以债权人身份推进嘉禾公司破产重整工作。针对祥瑞生态粮食贸易制度不完善问题,修订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定价管理暂行办法、应收款项管理实施细则,从采购、物流、仓储、销售、定价、货款结算等环节加强制度管控;多措并举提高贸易业务收益率,粮食贸易毛利率由2017年的-0.20%,到2018年1.29%,2019年2.25%;严格落实应收债权清收责任,采取有效协调及法律诉讼等手段加快清收,截止2021年9月30日完成2013至2017年产生的贸易业务历史应收款催收5笔,金额23.30万元;加强对2019至2020年新产生的粮食贸易库存亏空风险化解工作,涉及范围包括黑山华鑫园玉米亏空10980.432吨,柳河恒通公司玉米亏空9825.72吨以及沈阳新民兴农特公司稻谷业务处理。截至2021年9月30日,华鑫园玉米亏空案件一审判决祥瑞生态胜诉,二审维持原判,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追回柳河恒通公司货款1575万元,完成沈阳新民兴农特公司2018年之前采购的稻谷销售回款105.43万元,追回2016年被挪用的800万元货款中的600万元。
下一步,集团党委将督促祥瑞生态加快推进嘉禾公司项目人防、消防等全面验收工作;密切跟进黑山华鑫园玉米亏空案件执行情况;加大力度催促恒通公司尽早返还剩余390万元款项和资金占用费,视情况适时采取诉讼手段追回货款;并根据上杭县监察委员会调查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风险化解措施,妥善处理与兴农特粮食贸易风险。继续加强历史应收款清理清收工作,通过电话及上门催收的方式,尽早完成洪村才和赖焕潮客户欠款的清收;持续跟进已胜诉案件的相关信息资料,收集债务人财产线索,推进案件执行。
2.关于市审计局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质量不高的问题。
(1)关于“原工发集团所属二级龙马汽车公司参股的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龙马公司)经营亏损严重,已资不抵债”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于新龙马系省汽集团控股公司,该公司重大决策均需由省政府、省国资委决定,投资集团没有决策权,投资集团作为参股股东,非常重视该企业生存发展问题。为解决新龙马长期亏损和后续发展,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投资集团和福汽集团一道研究讨论新龙马“瘦身脱困创新转型”自救方案,得到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2019年10月29日省国资委批复了该方案。要求省、市政府共同对新龙马增资23.651亿元,其中现金增资10亿元,股东借款13.651亿元全部债转股。根据该方案,龙马工业对结存的新龙马借款6.16亿元及利息0.66亿元共计6.82亿元于2020年2月27日全部转增资,转增后龙马工业出资额为11.40亿元,占新龙马股比31.53%;同时按照市政府相关会议要求,参照省级做法,发起设立“龙岩市华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筹措3.659亿元资金进行增资,增资后新龙马注册资本增至36.15亿元,龙马工业合计持有新龙马43.35%股份。通过脱困方案的落实,为新龙马极大的解决了债务和利息包袱,财务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生产经营初步好转,暂时化解了担保风险在内的股东借款和前期投资损失问题。为加强对新龙马公司的运营管理,2020年12月,在原有派出副总经理的基础上,加派了总经理助理,分管财务工作。同时出台集团《外派产权代表管理办法》规范外派产权代表履职行为,强化履职考核及奖罚措施,同时积极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对接长城、正威等企业,推进对新龙马公司的招商重组。
(2)关于审计发现的①“由佰盛公司参与工程管理、中晶公司整体购买的LED产业化工程项目业主为福建德泓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晶厂房),部分材料无定价依据;②“中晶厂房的手扶振动压路机回填土及施工电梯无相应资料但结算予以计取”;③“中晶厂房工程部分签证单中,建设单位只签字未盖单位公章”;④“中晶厂房工程上人屋面做法未按竣工图纸计算,多计一道楼地面随倒随抹干水泥;⑤“中晶厂房工程塔式起重机设备基础定额套用与实际不符等5个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向德泓追偿。根据岩委审办经外报〔2019〕20号文件提出的处理意见,中晶公司立即发函给结算审核单位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要求重新复审确认,复核后金额2046.675万元,比第一次做出的审核金额2096.271万元,再核减了49.596万元,但鑫九洲公司不予确认,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以第一次结算审核金额作为支付工程尾款的诉讼。2020年12月30日,市中院做出终审判决((2020)闽08民终1703号),鑫九洲公司胜诉,法院支持第一次结算审核金额作为支付工程款依据,不予确认第二次审核结算,要求中晶公司承担工程尾款还款责任,造成中晶厂房结算经济损失49.596万元,2021年4月13日,中晶公司向鑫九洲支付工程款及利息181万元。14日中晶公司向永定区法院起诉德泓勤上公司追索向鑫九洲支付的工程款。二是向中介机构追责。中晶公司按照与结算审核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已向中介机构收回赔偿金。三是实行黑名单管理。将联审公司纳入集团系统黑名单,同时要求各企业要吸取经验教训,在项目建设各环节严格各项变更及签证手续,强化材料收集及档案管理及工程预结算管理,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谨防国有资产损失。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四组巡察投资集团公司党委期间,共向投资集团公司纪委移交信访件4件,问题线索2件(通过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移交)。投资集团公司纪委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2021年6月18日,已办结4件,正在办理2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对发展劳务派遣等招聘人员入党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将进一步加强新入职的非党员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思想引导,通过谈心谈话、召开座谈会、开展帮扶活动等形式积极引导在生产项目一线或重要岗位的劳务派遣和新入职的优秀员工向党组织靠拢。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二)关于多数招聘人员党员组织关系未按规定接转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水投公司拟于近期出台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将15位劳务派遣党员纳入流动党员管理,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每年定期跟踪督查流动党员组织生活情况机制,推动各项党内政治生活从严执行。
整改时限:2022年3月
(三)关于落实党组织书记、执行董事“一肩挑”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将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积极物色人选,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思想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下一步,集团党委将持续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立足长远,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集团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贯彻巡察组反馈意见,务求实效。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必须深刻反思,主动认领,勇于担责,自己的问题自己买单,做到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标本兼治,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扎进制度笼子,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制定的方案、措施,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堵塞工作漏洞,突出查处重点,务求整改工作成效得以保持。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集团党委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严格工作纪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充分利用巡察成果构建长效机制。严格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2991580;通信地址:新罗区龙岩大道260号投资大厦大楼。邮政编码:364000。电子邮箱:tzjtdw@163.com。